【精华】高一作文四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一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一作文 篇1
是谁与我在阳光下纵情欢笑,戏语要成为活得最洒脱的人;是谁与我在细雨中高唱童谣,不理路人的眼光蹦蹦跳跳;是谁,在最低谷时握着拳头跟我说,永远都不会放弃最初的梦想;是谁,与我许下年轻的约定,共同见证彼此人生的怒放!
牡丹梦--王者风范
小时候,我问她:你最喜欢的花是什么?那时我们应该刚好看完《红楼梦》吧,对大观园百花争艳心弛神往。娇柔如水的黛玉博得了我的同情,深沉内敛的宝钗让我讨厌;所以当我听到“牡丹”二字时,不禁摇头轻叹:“太俗了吧!”她极其凝重地回答:“牡丹有一种不同寻常的美丽。相传武则天见冬日梅花怒放,便下令让百花齐放,唯独牡丹不肯,后被尊为花王。”我实在不知道牡丹有这般高傲的一面,便沉默不语。
后来书读的多了,才明白牡丹有其自身的魅力,“俗”不过是世俗的说辞。牡丹,是高傲的王者;如她,为梦想挥汗如雨,张扬自我个性,拥有出色的交际能力那天,当她离开我们这强者生存的尖子班时,她没有落泪,留给我一句“我们都要努力”和一个坚忍的背影。我能送给她的,唯有祝福。
牡丹,因华丽而耀眼;如她,因梦想而高贵。
百合泪--清新灵动
馨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女孩,她拥有一种自然的亲和力;北方的女孩大都性情豪爽,而她生在一个有水源的地方,性格中便有一分水的灵动清新。初中时我跟她既是对手也是朋友,我们无话不谈,直到有一天,她喜欢上一个男生,而那个男生喜欢另一个女孩。我为此劝告过她,指责过她,甚至冷落她好长一段时间。那次考试,她的成绩一落千丈,她趴在我怀里失声痛哭;她没有告诉过那个男生,最后跟那个女孩成为了好朋友,那些情素,终究随风飘散。
她说自己最喜欢的花是百合,我没有追问为什么,她纯真如斯,几日之后,便又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她最近喜欢上了Snoopy,我开玩笑说你就是小狗嘛,然后我的胳膊上就留下了一排牙印!
玫瑰纯--自然率真
婷是我现在的好朋友兼同桌,性格直来直去,是典型的东北女孩;她可以为了一件漂亮衣服逛一下午街,可以为自己听不懂的一句话打破砂锅问到底,可以跟我在清真饭馆大谈“吃不到肉是件痛苦的事”,害我拉着她落荒而逃那天看杨澜主持的节目,她说诚实是沟通最低的成本,婷就是一个拥有这种能力的人。
婷如一朵奔放的玫瑰,热忱开朗;跟她相处,很舒服,她也在最令我头疼的物理上帮助我很多,是一个美丽而多才的女孩。
我们正年轻,都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进入理想的象牙塔是我们的约定;纵然哭过,笑过,跌倒过,胜利过,都不会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友谊,就是我们的加油站。
“记忆是阵阵花香/一起走过永远不能忘/你的温柔是阳光/把我的未来填满”!
高一作文 篇2
古人论书法时说:“藏锋以包其气,露锋以纵其神。”由此看来,藏锋是一种收敛,仿佛身上裹上一层无形外衣,将自身的思维、情感内化,只供“伯乐”发掘其锋芒。藏锋是内敛,是谦虚。而露锋则是一种外放。是张扬,是自信。
“藏锋”似乎吸收了中华武术的精髓。含而不露,身体里有一股旁人无法看见的“气”。周身浩大的气场无法触觉却早已料定形势,蓄势待发。将阴柔的智慧隐藏在四两拨千斤内。
而“露锋”更像硬拳硬脚的空手道。凭的是外在的力气与技术。
藏锋偏向于守,露锋专注于攻。
藏锋如卡梅隆者,导演《泰坦尼克号》获得巨大成功后,毫无动静。直至12年后,又推出一部惊世骇俗的年度巨作《阿凡达》。他潜心于自身创作,力求在每个细节上趋于完美。12年间,他仿佛从人间蒸发,12年后,他又卷土重来。藏锋者是为了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修炼自己,积蓄巨大的势能,待其展露锋芒时,惊艳世人。
露锋如姜文者也令人佩服。导演冯小刚曾说:“姜文的思维太快,每次我都绕着他的想
法走,想拼命插上一两句话,又显得笨拙。”姜文太聪明了,不论是他的专业度,对生活的领悟能力,对角色的把握程度都令同行人敬佩。姜文的锋芒展露于外,是对自身的自信,也是自身独特的行事方式。
藏锋与露锋都是在有其锋芒,有才能的基础上而言的。现代人说:“善藏锋者与善露锋者皆成大器。”不论何者,都经过了苦心修炼,有其锋芒。而藏与露则是之后的事了。那又是什么原因致使有才能的人藏锋抑或露锋?我想,这和他的生活环境与职业有关。
不同的文化背景致使人思维模式不同,也使他们对藏与露有不同见解。中国人在儒家道家思想熏陶下,力求含而不露。像古时大家闺秀训练时要求“笑不露齿”。而西方则追求真实、大胆、率性。
职业的差异也与其有关。身为打假斗士的方舟子,作家韩寒等均在针砭时弊时锋芒毕现,针针见血。他们的锋芒透出的是对社会的关注,是知晓自身责任的体现。龙应台称韩寒为“公民韩寒”,对其具有的公民意识大为赞赏。这是对他露锋的欣赏与肯定。
藏锋与露锋都蕴含了一种智慧。不论是“包其气”还是“纵其神”,都有实力作基石,皆能成大器。
高一作文 篇3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年来到……”此时此刻我才真正体会到白毛女的悲哀与不幸——题记
漫漫的雪花像冰剑一般直刺向我单薄的身体,我的心不禁流下了热泪,一种恐惧与无奈袭击里我的大脑,我下意识地哆嗦了一下,不知觉中昏了过去。
我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身边没有一个亲人,亲情对我来说是可望而不可求,而对于亲情我已经麻木了,很小的时候我就在我的养父家中生活,我从来没有受到他的爱护所以我对我身边所有人都很反感,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和小伙伴们大大出手,甚至有一次把一个人的手打断了,后果当然可想而知,我的养父知道后对我拳打脚踢,可是我已经习惯了,照样还是每天出去打架,我要把我从养父身上所受的气都转移到我身边的小伙伴身上,我得不到的幸福别人也不能得到。
终于有一天,我受不了这种生活了,从家中逃了出来,我想出去闯荡,我接受了一份卖火柴的工作,每天我都要拿着火柴出去卖,我深知“卖火柴小女孩”的悲哀,可是生活所迫,我别无选择,只求自己死的比她晚一点
“先生,你需要火柴吗?”“小姐,买些火柴吧。”每天我都要重复上百遍这样的话,只有我知道赚的钱连最普通的生活也过不上,每天都要饱受饥渴,炎寒之苦,有时还要受到路人的白眼嘲笑,我开始憎恶这个世界,认为这是上天的捉弄。
一股热意袭击了我的身体,除去了我身上的寒冷,我慢慢地苏醒了过来,发现我竟躺在一张床上,旁边坐着一位长着花白头发的老太太,深深的皱纹印满了她本已瘦弱的面庞,她看见我醒后关切地说“你终于醒了。”出于本能的反应,我想做起来逃跑,可是我太虚弱了,根本坐不起来,她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笑着对我说:“不用害怕,那天你晕倒在大街上,我正好在旁边捡垃圾,就把你带回了家,你已经睡了两天了,今天过年了,我们两个人过年好吗?我已经几年一个人过了。”
“过年了?”我听了愣了一下,我心中不禁激起的一些悲哀,想到了我的父母,想到了我从未得到过的幸福,想到了……我的眼睛模糊了。
“来把嘴巴张开,你几天没有吃东西了,来吃点粥吧。”一股暖意从我的口中传入到我的.心中,而心中那积蓄了很久的东西,也在此刻爆发了,我扶在老太太的肩膀上大哭了起来,我终于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了亲情,感受到了在严寒冬日里有一堆火在燃烧,我决定要要重新开始,来报答老太太对我的救赎。
“欢乐女神圣洁美丽,灿烂光芒照大地……”远处传来了一阵歌声冲散了我心中的不幸,激励着我创造出属于我的一片天空。
后记
5年后,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回首往事。此刻我已经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我依然不能忘记五年前的那个夜晚,是那个老太太完成了对我的救赎,是她给了我希望,让我了解到幸福并感受到它的存在。其实,我们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到幸福,幸福的感觉真好。
高一作文 篇4
西安是个温和的城市,连冬天到了这儿都会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张开双臂拥她入怀。
与北方的凛冽不同,这里的寒风不会刺骨,而是像一个小孩子,张开小嘴一口一口地吹出冷气。秋叶不会完全凋零,即使深冬,也总会有一两片叶固执地依恋树枝,任凭风吹雨打,也不会“化作春泥更护花”。眼前也并非一片枯寂的景色,小草们总会留得些许青黄,为孤寂的寒冬添上几笔不泯不灭的生机。这位于神州大地中央的古城啊,上天给了她多少得天独厚的绰约风姿!
我走在古城的街道上,忽地想起了家乡。
那是一座小城,一座遗世独立、鲜为人知的北方小城。坐落在层层叠叠的黄土山中,依偎在奔腾不息的母亲河怀里。我并没有考证过她到底有怎样的过去,也并不知道她在世人眼中是何模样。我只知道,我是故乡的孩子。
我在故乡出生,大概这也是一种缘分吧。她给予我这个降生到她怀里的调皮小男孩一点点贪玩的惩罚——小麦色皮肤,这是故乡为我打上的独特烙印。故乡并不大,真正算是城区的地方只用不到一个小时就可以从东走到西。因此儿时的我便喜欢跟着一群男孩子在大街小巷上蹿下跳。故乡的街道上栽满了挺拔的树木,每棵树前都挂着一个小小的牌子,上面写着“国槐”,应该便是所谓的槐树吧。其实我对树的记忆也止于此了,并不记得是否会开花,只记得在盛夏,槐树们总会撑开如盖的绿阴,像那些庄稼人,显得淳朴又本分。而我们一群少年便沿着一棵又一棵的槐树,嬉戏打闹,随手就能打下来许多青叶。那些叶子永远地留在了那一片土里,那些少年却越走越远,不曾回头。
故乡的冬天带有典型的北方特色:常常寒风凛冽,白霜凝成窗花。雪是寻常的。记得有一年除夕夜,大雪纷飞,像一只只洁白无瑕的蝴蝶翩然起舞,落入远处那些精致的小窗中,装饰着一个又一个少年幼稚的梦。彼时,我穿着厚棉袄坐在空无一人的院子里,看着万家灯火,听着烟花欢鸣,哼着不知名的曲子。连同那漫天的大雪,一同被定格在岁月的长河中。就像是一场梦幻而真实的童话,青涩的少年在冰雪搭建的城堡中悠悠成长。
后来却是为求学离开了故乡,来到这古城长安的一方天地。古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缓慢自在,反而填满了现代化的匆忙。我像一封不曾开启的信,每天被投寄于学校与家之间,漂泊不定。不知何时,习惯了匆匆穿过街边茂密的树丛,却不知道树的芳名;习惯了入夜时分盯着窗外的一角出神,却看不清楼底的孩子;习惯了漫步在那些未曾落地便已消融的轻盈小雪中,却再也寻不到万家灯火。不经意间,渐渐在时光荏苒中开始抹去关于故乡的记忆,关于那些槐树,关于那场大雪,关于那个小小的男生。像是一场无尽头的奔徙,身后的景色被越落越远,然后慢慢消失在岁月长河的彼岸。
可是在那些无尽的夜色里,我多想与你重逢!重逢在那片槐树的绿阴下,重逢在那场梦幻的大雪中,重逢在那段消逝的年华里。
我想,那一定是世间最美丽的久别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