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散文的作文汇编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散文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散文的作文 篇1
我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说起来还应了一句俗话:不打不成交。这个朋友是和我“打斗”出来的。当时我的成绩在全班排名第二,我当时特别关心那个第一了。他是个男生,有一个非常俗气的名子叫李根。第一次数学考试,李根就坐在我左前方,我看看他的背景:瘦纤纤,小小的个子,穿着稍大的衣服,土不啦叽。我暗暗地对自己说;我,许紫璇,细皮嫩肉,高高大大,漂漂亮亮。这次考试一定要胜过他。我拿着做好的试卷,有些得意,仿佛已经看到那个红红的100分了,而李根呢?伸长脖子,满脸的不服气。
分发试卷的时候到了。“许紫璇,100!”我不以为然的一笑,扭头看了看李根,“卢秋月,98……,”李根低着头,手不停地在摆弄着圆珠笔。“李根,100!”啊!果真很厉害啊,看来还不能轻视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课上认真学习,课下认真复习,平时认真练习,紧追慢赶,有时他考第一,有时我考第一。一次,我与他下五子棋,稀里糊涂我就输了。他得意地摇头晃脑,还笑话我。我气极了。学校举行“讲故事,知荣辱”比赛,每班推荐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参加,我和李根被选中。李根得奖回来,我觉得自己再无立足之地了。既生璇,何生根!我总算是理解周瑜的心情了。当你遇见一个处处胜过你的人,处处都令你相形见拙,怎么能不心急呢?从此,我和李根较上劲了。学习更加刻苦,做什么事情都要和李根比。
他比上我了,我追他;我比上他了,他追我……我考上了理想的中学,有时会想:我是不是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呢?其实,刚开始,只是想着把他比下去,到了后来呢?我非常欣赏他:好胜,不嫉妒,永不言败,有时也有小心眼。在我的心里,李根已经不是对手而是真正的朋友了。指导老师陶德智
散文的作文 篇2
我是个书虫,因此,谈到读书,我简直有千言万语想要倾诉,我完全可以说上几天几夜,甚至写成一本小说。显然,把这一切都写到这篇作文中是不现实的,所以,我只想谈谈那读书的日子。
犹记得读人生第一部巨著《三国演义》的情景,那是我八岁的时候。那时我虽小,但也识得不少汉字了,于是妈妈便让我看《三国演义》,同时也可以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嘛!
说真的,当时我一看见那本厚书就腿软了,心想:这真是一个艰苦、漫长的历程。不料,事实与我的想象完全相反,当我一翻开书,就完全被书中那精彩的故事吸引住了。我做完作业就看,躺着看,坐着看,连上厕所的一点时间也不放过,真是“走火入魔”呀!现在想起来真是发笑,当然,因为一些不正确的读书姿势,我也付出了代价:戴上了眼镜。
读书的日子,心总是随着书在动,曹操杀吕伯奢那一个片断,让我恨不得操起菜刀把曹操砍死,阚泽献降书差点被斩,让我紧张了好一阵子,尤其是《赤壁之战》,让我似乎看到了曹营火光冲天的情景,我时而一跃而起,时而拿着一杆“银枪”杀敌,仿佛自己就生活在那个时期,就在战场上厮杀似的。
当然,书中也有我不愿意看到的场景:如《华容道》、《走麦城》和《白帝城托孤》就是三个典型的片断。其实,最让我伤心的也是唯一让我流泪的是《葫芦谷司马懿脱险,五丈原诸葛亮长眠》,读完这一章,我不禁仰天长叹:苍天啊苍天,你为什么下那一场大雨,让司马懿死里逃生,却让诸葛亮长眠于九泉之下呢?虽然我悲痛不已,但历史如此,我也只能扼腕叹息了!
自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又陆续读了许多名著,如《水浒传》、《格列佛游记》等等,每次读书,我都觉得整个身心都融化在书中了,我与主人公同欢喜,共悲哀。读一本书仿佛就是一段奇妙的旅程,让我兴奋不已。
散文的作文 篇3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以看出冰心的童年是一个拥有梦的美好时期。。“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背井离乡,又离开了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一直都是支持冰心写作的动力,是冰心的原动力。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我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看完这本书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散文的作文 篇4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5
后来两天我都是朦朦胧胧的,没有什么感觉。仿佛是你还在不远处某个地方呼吸着,心脏继续它继续了七十多年的跳动。
你没有。
直到站在火葬场,最后一次看你的面容,姑姑靠着朋友勉强站立,哭着对我说我再也没有爷爷了,我才仿佛大梦初醒。脸上有些凉,抹了一把,竟满手的泪水。
我又忆起你下葬,盖大理石的师傅是你学生的学生,这使我不由感慨世界的精妙手段。我看着你最喜欢的茶壶和收音机逐渐离开我的视野,那茶壶是我把玩过的,收音机也是我常陪你听的。
我这才明白过来,死亡只是一场与熟悉事物的告别。
永不回头的告别。
天空是鸽灰色的,远方的灰色里翻滚着铅灰的云。清晨下过小雨,因为没戴眼镜,墓地在眼里如同模糊的抽象画。我向更远处眺望,望见砖红的平房在浓云下微小地颤栗。野草是枯黄色的,铺满了上下起伏的山路,衬着曲折蜿蜒的小路越发暗沉起来。
自此,人生再无你陪伴。
散文的作文 篇6
今年冬末春初,我把自己放进某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里,脑海里蓦然闪过儿时在你家里的每一个清晨、午后、傍晚。
犹记得你教我用毛笔写字,没有墨水,我就接了一杯子水,拿毛笔蘸着水狠劲儿往地上戳,你笑着摇摇头,握住我的手,一笔一划教。你的掌心很粗糙,历尽生活的粗粝惊惶。时间从笔尖溜走,它无情地碾过你本无多少褶皱的皮肤,染白你的双鬓。它飞舞着,缠绕在你我脉搏之间,欢欣雀跃。
毛笔蘸水,灰色地板上印出浅浅的痕。
你笔锋凌厉,那时我却体会不来。澄澈的蓝天温暖得近乎令人醉过去,字迹迟迟不干,小小的我好奇端详。
散文的作文 篇7
我的老师是一位优秀老师,她有一个圆圆的脸蛋,胖胖的身体,乌黑的头发,两只明亮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她总是笑眯眯的,脸上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她很温柔,也很漂亮。你们猜一下,她是谁呢?
她就是我们非常喜欢的班主任——张老师。
张老师对我们可好了,她总是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我们的身上,每天早晨到校很早,提前给我们打扫好教室,笑眯眯的迎接我们的到来,接着组织我们学习晨中诵读,她很辛苦!起早贪黑,每天上课总是对我们投来默默的微笑,哪怕是有的同学不认真听讲,她亲切的眼神里满是鼓励,她的声音甜甜的,很好听,特别是朗诵课文时好像播音员,她的课风趣幽默,我们都喜欢上她的课。
张老师总是无微不至的地心和爱护着我们。有一次,我们班的同学南彤生病住院了,她急急忙忙去医院看望她,抚摸着她的头,并且鼓励她说:“你要安心养病,返校后,我给你补课”,南彤感动的一下子扑到老师的怀里,哇哇大哭起来。张老师经常教我们做一个懂事的孩子,她的每一句话,犹如一股暖流,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我们每个同学都流下感动的泪水!
春去秋来,日复一日,我们在张老师的细心呵护下,渐渐长大,养成了一些好的学习习惯,我要深深地感谢张老师,感谢她用爱心,耐心扶着我们一步步走向知识的殿堂。